移至主要內容區

花蓮管理處

花蓮管理處

:::
:::

「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免息措施

  1. 因近年天然災害仍頻,115年8月下旬豪雨亦造成農業嚴重災損,持續影響農漁業者生產經營,為協助受災之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復原重建,提供「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免息措施如下:
    • 貸款免息1年:免息期間自115年8月26日起至116年8月25日止,貸款利息免予計收;因「115年8月下旬豪雨」申貸之案件,自撥貸日起1年內免予計收利息。

    • 簡化免息程序:考量借款人業經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認定其受災事實,為簡化作業程序舊貸案件無須另行申請免息,新貸案件撥貸後直接適用,以符簡政便民。

    • 免收保證手續費:前開適用免息措施之貸款案件送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者,於免息期間免收保證手續費。

  2. 相關資訊可至農業部農業金融署網站(https://www.afna.gov.tw/)查詢。
最後更新日期2026/09/16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