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強化雇主預防責任,確保工作者之身心健康,於114 年2月21日公告修正「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修正重點摘述如下: (一)強化不法侵害、職場霸凌及其他名詞定義及態樣說明。 (二)放寬申訴條件、適用範圍擴展及修改員工遇到職場不法侵 害之建議作法等。 (三)增訂依勞工人數規模明定調查小組成員組成及外部專家參與調查之期限等處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