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期間:
「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7月3日上午9時至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
- 申請資格:
第一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家庭成員2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 低收入戶 身分者
二、家庭成員3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 中低收入戶 身分者
第二級:
非屬第一級及第三級條件者
第三級:
家庭成員1人且未滿40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
- 申請方式:
申請案件(含相關文件)送出之日期為申請日。
1.線上申請:「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
2.郵寄申請:下載申請書郵寄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詳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或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辦理。【申請書下載】
3.臨櫃申請:至租賃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詳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辦理。
4.舊案帶入申請:111年度核定戶且於112年5月有租金補貼核撥紀錄者,系統會直接帶入,無須再提出申請。
- 諮詢專線:
(02)7729-8003【專人接聽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6:00】
- 審查專線:
(02)8995-5070【審查進度、結果、補件、款項等相關問題,專人接聽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5:30】 ;傳真號碼 (02)8995-5068、(02)8995-5069
- 受理機關:
1.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2.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詳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