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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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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關係人補 助限制」規定之認知宣導短片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為避免不當利益輸送,原則禁止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對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為補助行為,但若機關之補助案係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雖例外允許關係人向機關申請,惟尚負有向機關揭露其與公職人員身分關係之義務。

然利衝法所定關係人範圍甚廣,涵蓋公職人員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擔任重要職務之民間團體(諸如體育會、基金會、校友會、同鄉會、社區發展協會、宮廟、學會、農漁會、公司行號……等),實務上仍有不少民間團體因不知其為關係人向機關申請補助,致違反利衝法規定受罰。

為提升社會大眾對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關係人補助限制」規定之認識,並減少違反該法情事發生,監察院特製作「五分鐘,懂利衝--申請補助真輕鬆動畫短片,幫助大家瞭解及避免因違反利衝法規定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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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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