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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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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農田水利設施照舊使用私人土地競價標購計畫」,請踴躍參加投標。

發布日期:2026-03-30 發布單位:花蓮管理處-花蓮管理處

依據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5號判決之意旨,本處本年度試辦以「競價標購」方式優先取得幹支分線用地所有權。  

公告事項:

       受理投標時間 自115 年 4 月 1 日(星期三)上午8時 起 至 6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逾時寄送達者無效(不以郵戳為憑) 。

投標注意事項:

       外標封(附件2)黏貼於不透明信封上,寫上姓名、聯絡地址、電話及土地坐落等資料。標單及所需文件放入信封後,密封封口並於封口加蓋印鑑章,於投標截止期限 115 年 6月 30 日下午 5 時前,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方式至下列收件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北昌五街14巷1號(本處1樓總務組收發「土地標購」投標),以郵遞方式寄送者,請注意郵寄時效,如逾時寄(送)達本處,視為無效標;另投標文件送達後,除法令或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土地所有權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還、亦不得更改投標文件內容且投標人就同一標的投標逾 2 標封以上,均視為無效標。

       本處轄管幹支分線渠道等農田水利設施照舊使用之土地(詳如清冊),計畫購買範圍以設施本體(水路實際使用面積)為原則,並依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複丈成果面積作為實際購買成交面積。

開標日期及地點:

     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星期三)上午10時於本處2樓會議室公開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等不可抗力事由停止上班,則順延至第一個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開標。

     投標人應事先詳閱農田水利設施照舊使用私人土地競價標購計畫投標須知各項規定,並前往現場勘查標的物,不得以民法74條所列規定提出抗辯。

    其他事項請詳閱農田水利設施照舊使用私人土地競價標購計畫投標須知。

    如有疑問,請於辦公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洽本處管理組邱至偉先生聯繫(電話:03-846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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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格式
115年度農田水利設施照舊使用私人土地競價標購計畫投標須知 雜湊值驗證 115年度農田水利設施照舊使用私人土地競價標購計畫投標須知_28358_1071.pdf
格式:pdf 檔案大小:170 KB 下載次數:6
渠道用地清冊 雜湊值驗證 渠道用地清冊_28358_1326.pdf
格式:pdf 檔案大小:112 KB 下載次數:8
標購相關文件 雜湊值驗證 標購相關文件_28358_3496.pdf
格式:pdf 檔案大小:792 KB 下載次數:6
最後更新日期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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