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本署花蓮管理處「興泉圳幹線渠首工等康芮颱風災害 復建工程」與「114年度興泉圳支分線等改善工程」,轄內瑞穗工作站興泉圳全區於下列公告期間內實施停水,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第5條。
公告事項:
一、實施灌區:本署花蓮管理處瑞穗工作站興泉圳灌區全區。
二、實施期間:自114年12月16日上午8時起至115年1月30日下午17 時30分止,共46天。
三、請農友先行施灌、儲水、並備妥因應措施以免影響作物生長。
四、旨揭工程完工後即儘速恢復供灌,倘提早完成將不另行公告; 供水後,灌溉水自上游抵達各田區時間不一,不便之處
敬請見諒。
五、如有疑問,請洽本署花蓮管理處: (一)管理組,電話:03-8463611。 (二)瑞穗工作站,電話:03-887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