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執行112年度水質監視作業,定期每2個月執行一次灌溉水質監視點初驗,監測項目為水溫、pH值及導電度,其中pH值及導電度檢測值應符合灌溉水質基準值之限值,pH值限值為6.0-9.0,導電度限值為750μS/cm@25℃。,並在農田水利灌溉水質管理業務作業系統填報水質監測作業,其中複驗之品質項目及管制項目,則由桃園管理處實驗室進行檢測。 水資源是農業生產的根源,為維護糧食安全及確保農業永續發展,灌溉用水水質監視作業為重要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