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1-26
為因應現代科技發展,加速訴訟文書的傳送,促進訴訟進行的效率,司法院發布《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行政訴訟書狀規則》等子法,配合行政訴訟法相關修正條文的施行日期,行政訴訟E化升級新制將自110年11月1日施行。新制上路後,將可提供民眾更便捷的資訊服務,使行政法院持續發揮監督國家依法行政、保障人民權利的功能。
透過科技設備傳遞訴訟文書,可減少紙本文書的製作、省下郵資,民眾可以「在家打官司」,不用再舟車勞頓跑法院遞狀。不過,相較於使用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文書,可能會有無法確認傳送內容、接收方是否及何時收受、誤判為垃圾郵件或被防火牆阻擋等技術限制,司法院服務平台自104年上線運作,平台的功能及服務範圍逐年調整擴充(行政訴訟目前開放稅務行政訴訟事件、智慧財產行政訴訟事件、續予收容及延長收容聲請事件,近期將開放至所有行政訴訟事件),建議民眾可多加使用,若當事人均指定以司法院服務平台收受訴訟文書,也能減省備具繕本或影本通知他造的紙張與勞費。
此外,為避免使用科技設備傳送書狀的方式遭到誤用或濫用,新制就當事人以科技設備傳送書狀未依《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或重複傳送相同或實質內容相同的書狀於同一法院的情形,明定法院的處理方式,以及其不生書狀提出、不生事件繫屬法院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