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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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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農田水利建設 打破特權公開透明 改制後農田水利服務效率顯著提升

因應氣候變遷及社會環境轉變,水利會改制確有必要

有關今(10)日媒體報導農田水利會改制情形,內容多有偏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以下稱農水署)特予澄清。農田水利會於109年10月1日由公法人改制納入公務機關,係因社會環境轉變,農田水利會(以下稱水利會)已無法充分發揮公法人制度功能,且為因應氣候變遷,由政府直接統籌規劃水利建設及管理農業水資源,並即時處理乾旱及水患事件,以符國家整體最大公共利益;同時亦能以一致作業,處理灌溉水質污染案件,保護灌溉水質,確保全國人民食用農產品安全。此外,破除原各水利會本位,將全國有限之水資源,藉由提高灌區內之水資源利用效率,節省作為灌區外適作農地之灌溉水源,公平合理對待灌區內外農民。

農田水利建設經費逐年增加,農業水權維持不變,行政效率大幅提高

農水署進一步說明,水利會改制後其資產成立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專款專用於農田水利事業,政府撥充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的農田水利建設經費,由110年的41億元,111年成長至52億元,112年更可望大幅提高至70億元。在農業灌溉用水部分,原水利會水權,改制後由各管理處管理,繼續服務農民,並依水利法農業水權使用優先於工業水權運作,未有犧牲農民用水權益。面臨去(110)去年之百年大旱,在政府有效調度水源下,在枯旱嚴峻的情勢下,仍能順利完成23萬6千公頃的供灌並順利收成,其餘配合支援民生用水的7萬4千公頃停灌農地,超過9成農民在1個月內即拿到停灌補償,較之以往水利會發放停灌補償金長達6個月,改制後的行政效率,普遍讓農民大加讚許。

打破特權,公開招標,持續水圳清疏工作,並加強水質保護

此外,在農田水利防災方面,於汛期前透過圳路清淤及閘門檢查,確保水路通暢及設施功能正常,並經公開招標,訂有開口合約,遇有水圳需用機具進行清疏工作時,可隨時請廠商前往處理,111年度清淤量達8萬5千立方公尺,同時各管理處亦經公開招標訂定開口合約即時處置災害緊急狀況。水利小組運作方面,改制後仍設有水利小組長協助農水署各管理處巡視清理水圳、協調用水分配等事務。灌溉水質保護方面,經由農田水利法賦予農水署執行灌溉水質稽查、裁罰公權力,已建立灌溉水質法制管理架構推動,並辦理水質實驗室國際認證,確保檢驗結果公信力,同時與中央、地方相關機關進行跨域合作主動稽查,有效杜絕污染。

原水利會灌區外的農民,陸續享有灌溉服務

在農田水利會時期,臺灣有一半的農田沒有辦法享受到灌溉服務,改制後的農水署在短短1年9個月內,興辦27處農田水利建設,提供3.2萬頃農田穩定的灌溉用水,讓4萬多位農民不再飽嚐缺水之苦,這是過去水利會體制,數十年來完全無法達成的績效。未來農水署將持續推動擴大灌溉服務工作,預計將於114年擴增到8.8萬公頃。

改制已見成效,持續深化改革

農水署強調,衡諸當前社會環境及未來氣候變遷所帶來的新挑戰,農田水利公法人組織已無法解決複雜多元的問題,改制為公務機關,由國家直接整合跨部門資源,方能處理日益複雜困難的農田水利水源規劃、調度、水質、防災、應變等課題,並跨域創造新價值。改制後,農田水利行政即屬政府整體施政之一環,更受民意機關乃至全體國民之監督,農水署推行各項農田水利工作不曾懈怠,更加積極服務農民用水需求。水利會改制成立農水署,迄今1年9個月,各項改制成效陸續呈現,未來將持續深化改革,期盼各界繼續支持農田水利改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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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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